产品搜索
广东省容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汤小姐
手机:13662773315
电话:020-32636626
传真:020-32636616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纬五路4号增电科学技术研究院1栋2楼
邮编:523000
邮箱:593283592@qq.com
新闻中心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淘宝追上沃尔玛,要死几次?
淘宝追上沃尔玛,要死几次?
发布时间:2007/3/8 11:49:32   点击次数:3437次 返回

淘宝追上沃尔玛,要死几次?

地球人都知道,要想成为沃尔玛的供货商,有举世闻名的严格规则,甚至要经受他们的验厂。OK,那个规则介绍起来太复杂,不信你BAIDU一下“沃尔玛验厂”就知道了。那么说个最最简单的:在中国,他们的商户全部必须有营业执照。如果淘宝也要求所有卖家也提供营业执照,他就死了一次。如果它可以不要,为什么所有的超级市场都被要求进货的商户起码有营业执照?可是,如果“公平”地取消这个规范,消费者就更死了。

中国人都知道,零售业是供应商提供商品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人,绝对不可以借口“我是提供超级市场技术服务”所以不用交,找供应商交去。沃尔玛进入中国6年来累计交纳了14亿税,并且2006年交纳了接近4亿,比阿里+支付宝+淘宝+YAHOO中国的“1天100万”还略多点。且不说阿里巴巴的一天纳税一百万的事情是前年的,单他们交了那么多税没上浙江的企业纳税榜(最后一名纳税才一亿多点)就很奇怪。不会把自己还有孙正义套现的个人所得税也算进去了吧?假如杭州税务局再出来说说他们去年交了多少税,其中企业多少,企业的股东与雇员个人多少,这个就比较清楚了。当然,上列沃尔玛的数字全部是企业税。美国人,企业是企业,个人是个人,分很清楚的。

扯回来。

如果淘宝也向商户代扣并代交这个税(注意,零售的营业税、交易税、奢侈品税可没听说可以免的,无论你多高的技术,不信你问税务局),它死二次了,因为它起码要向商户的交易额收5.5%的税金,否则自己有多少钱也不够代交几年的,那样可以想见,商户云散,商品价格飚升…….那么给沃儿玛等地面商场一个公平,让他们也免了这些税?那么后果是所有地面商品起码立即95折,淘宝自称的交易大头如化妆品、高档建材等,估计会3-4折,因为这些玩意还有很高的消费税。那样销售额肯定大涨,结果是更难“超越”,而财政部估计会第一个急眼。

所以,如果一定坚持说淘宝就有那么多自称销售额,OK,税务部门应该可以理直气壮的立即上门收税。别的不说,就算普通的营业税吧,169亿的5.5%=9亿2,拿来。淘宝马上死第三次。反正,“中国最有影响的零售企业”没交一分的营业税、消费税或者增值税,更别说所得税,怎么说都有点古怪。即使财政部暂时不急眼,那些老实交税的商场们不知道怎么想。

在中国经营零售业,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是肯定要遵守的,比如著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,甚至根本给了钱没拿到东西,不用找商品的供应商,直接找超市就OK,轻则双倍赔偿,重则罚十,王海当年就是那么找商场发财的。淘宝上午敢在这点上“超过”沃尔玛,它下午就死第四回了。这个不展开了,地球人都知道什么意思了吧,哈。实在不知道?请BAIDU“淘宝欺诈”,有31万个页面在向你说明。只要淘宝敢说自己和沃儿玛适用平等的零售业法律法规,那么,这些人里面的万分之一当一次王海,后果就可能很恐怖。

在中国经营零售业,一些基本的法律是肯定要遵守的,比如人大的取缔无照经营决定。人大决定有法律效力。该决定说,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,同罪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沃尔玛绝对不敢,所以他们对进场的商户挑选之严格,相当的出名。淘宝如果公平地适用这个法律法规的话,就死第五次了,因为再不了解淘宝的人,也不可能不知道,那里遍地充满无照经营者。可如果作为“零售业”的淘宝可以例外,为什么也是零售业的沃尔玛们不可以?问题是如果大家都可以淘宝那样,大部分民法和工商法规得立即改写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精简大半。

中国的商务部,财政部等,和全世界一样认为,进入自己可以支配帐户的销售收入叫“销售额”,进入代收帐户的不能那么算,要叫“应付”。按照即将公布的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,支付宝的收入更不能算淘宝的“销售额”,甚至不能随意支配,因为--只能托管。它自己也公布说那些全部被银行托管。

如果支付宝的收入全部纳入淘宝可以自由支配的“销售额”,那么不用说,明目张胆违反会计准则以及即将公布的支付管理条例,而且,有销售额不用交税?那更完蛋了。那么大的数,够刑法了。死第六次了。

如果淘宝在美国上市,按照这个办法做财报,那么,SEC一定以会计欺诈为名立即让它死第七次。

按照这个规矩,收入就是收进口袋而不是应该放在别人口袋托管、其实一直不属于自己,属于卖家的钱。如果它真的能获得沃尔玛那样接近100亿的这样的收入,那么,即使它马上收费,按照马云说的“你赚5000给我20”,就是千分之4的收益,那么,达到100亿的收入,需要起码2万5000亿的“销售额”。这可是去年我们全国社会零售总额的正好一半!可是它只要一收费,估计立即死第八次,看看EBAY未寒的尸骨就知道了。

沃尔玛现在在中国直接雇员大约4万,基本是ALIBABA+TAOBAO+YAHOO中国的7倍。阿里们接纳YAHOO那千把人就半死了快二年,再接纳35个YAHOO中国那么多的雇员?估计要死第九次。即使按照接纳YAHOO中国休克一年多的现实算,起码也要休克40多年。反正和死估计差不多。

销售明知是赃物的东西有什么后果?没收所有非法所得,吊销营业执照,2000元以上的所得可以被刑事起诉。沃尔玛绝对不敢做这个。淘宝如果敢用这个规矩淘一次,比如那么多熊猫烧出来的QQ号啥的,肯定死第十次了。

美国沃尔玛去年总销售接近3500亿美圆(人家是上市公司,数据请查YAHOO中国的财经频道),就是大约2万8千亿RMB。就是去年中国总零售额的大约56%。注意,是全中国的零售总额!如果那时TAOBAO居然没因为上列的事情死掉,真的超过了美国的沃尔玛,而且那时中国还没有反垄断法…….中国的消费者,纳税人还有所有做零售业的,只好陪它死第十一次了。阿门。

------------------

再说几句略题外的话。在中国做网上卖场,确实有些问题很难回避,这些问题我看不会因为你做大了就不存在了,反而只会一天比一天尖锐。可能北京比南方管得严一些,2003年我们尝试推出C2C后不久,就接待了上门探讨的工商管理部门,经过很长时间的切磋,发现确实有一些现实的法律法规问题是很难绕过去的,比如怎么面对关于取缔无照经营的人大决定之类。说把C2C只限制在交流个人物品,那显然是掩耳盗铃,无法保证的事情。

后来听说北京某知名门户的买卖街,以及后来当当上线没几天的C2C,全碰到了一样的问题。这还是法律法规的问题,至于怎么能保证不让消费者损失一分钱,那更是个暂时无解的大问题。所以,c2c.6688.com 做好了放那里就一直没有正式上线。此前我和马云在民族文化宫旁边的海鲜饭店吃了一次午饭,当时他告诉我,也许半年后他要进军C2C,我记得也向他谈过上面的想法,当时我们觉得是个问题。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情当然可以闯闯再说,有明确禁止的好象就确实是个问题。再早一些我们做B2C的时候,是干脆把公司注册成了零售企业,和商场/超级市场的游戏规则完全一样,就没那么操心。

继续尊敬地留意马云们怎么摸着石头淌过这条河

 

转贴自互联网(老榕)

联系人
  • 汤小姐

    13662773315

    020-32636626

在线客服
用心服务成就你我